還我性權 讓性empower障礙者-序(文-陳伯偉 周月清)

陳伯偉|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研究所副教授、周月清|國立陽明大學衛福所教授

「性,常是障礙者最深層的壓迫,也是最難以啟齒的痛」(Finger, 1992)。障礙者的性、愛、欲不但常被學者忽略,也在障礙運動的倡議議程中缺席,認為「終結貧窮與社會排除,理應優先於爭取障礙者對性的需求」(Shakespeare, 2000:160)。在研究者不願涉及、倡議者不想過問的脈絡下,障礙者的性彷彿一頭坐在房中的大象,雖沉重地存在,卻又被輕易地漠視。

弔詭的是,社會對障礙者的情欲偏見卻從未消失。譬如,智能障礙女性常被「去性化」認為是「無性」的「慢飛天使」,就算已達法定年齡,卻被當成只具有小孩般的薄弱心智,因此需嚴加保護以避免遭受性侵(Chou et al., 2019)。然而當智能障礙女性跟「性」掛勾,又會被「過度性化」成為媒體眼中失控的「淫蟲」,或是「聰明巧詐」、熟諳利用生育而竊取福利的「米蟲」(陳伯偉等,2018)。這種動輒得咎、不是「過度」就是「匱乏」的情欲判準,反映出了社會對障礙者的不公想像,遠多過於對障礙者情欲的真實理解。

此外,即便你我都認同:美好的生命質地不該是只求吃飽、活著就好,不該僅僅停留在勉強足以生存的最低標準;而是能夠享有豐富的生命樣貌,包含性、愛、欲……等面向。但當障礙者提出對性的想望時,從社會大眾到整個國家便急忙提醒他們:「還有更多比情欲更重要的事情」,似乎旁人都比障礙者更清楚他們自己的需求(Kulick & Rydström, 2015)。只是這種「看似為你好的換位思考」,其實是充滿歧視意涵的價值排序。不但擅自扁平化了障礙者的生命厚度,也將親密關係排除在障礙者的人生途徑之外,讓孤寂成為障礙者生命中所能擁有的唯一風景。

因此,本專刊主要目的在挑戰社會對障礙者的情欲偏見,並透過障礙者親身對性、愛、欲的體認、敘寫及分享,試圖重新思考一種社會正義的途徑。換言之,作者們將說明情欲不只是個人偏好,更是一種尊嚴地活著的生命樣貌。透過肯認障礙者的性與情欲,我們將進一步指出:一個講求公平正義的社會應該如何提供具體協助、資源挹注與環境打造,讓障礙者能夠發展自身情/欲,擁有性自主的權利,以及活著應有的尊嚴。

本專刊共分為三篇[1]。首先,回應了障礙運動中強調:「沒有障礙者的參與,就沒有關於障礙者的決策」(Nothing About Us Without Us),我們在此主張障礙者的需求,障礙者最清楚,其經驗知識是解決「性權路障」的重要處方箋。因此,〈第一篇:障礙者的情/欲困境〉係由障礙者透過自身情欲經驗的分享,剖析性/別文化與社會的制度性歧視是如何阻絕了社會上的障礙公民發展自身情欲,及與人親密連結的機會。其次,在國內障礙者性權推動的歷史進程中,有別於學界對於障礙者性/別議題的忽視,性/別倡議組織實則走在學術研究之前。尤其手天使的成立扮演了台灣障礙者性權發展的重要驅動力,讓社會大眾意識到障礙者也應擁有情欲自主的空間。因此,〈第二篇:手天使與障礙者的情/欲協作〉邀請手天使的發起人與工作夥伴分享該組織的理念價值、協作經驗、以及支持過程中所遭遇的困境與脫困機制,進而反思相關政策對障礙者的性剝奪。最後,〈第三篇:還我性權〉,我們將介紹 「孤寂及其對立:性、障礙與服務協作的倫理」(Loneliness and its opposite: Sex, disability, and the ethics of engagement)(2015) 這本近期探討障礙者性支持重要的學術著作,來比較同屬北歐福利國家模型的瑞典與丹麥,兩者針對障礙者的性有著截然不同的回應和處理,並藉此提出「能力」取徑的社會正義模式,以為台灣障礙者性權運動提供新的權利語彙。

值得一提的是,相較於過往由主編單方面地決定專題的核心概念與專有名詞,我們積極創造雙向互動的溝通模式,讓主編與障礙者在撰文過程可以充分對話、彼此學習、共構知識。這個雙向互動的契機來自於一個意想不到也彌足珍貴的插曲。在收稿後的校對階段,主編擔心不同語彙的使用會讓閱讀者產生對障礙者的誤解,因此建議作者是否可以將「殘障」一詞,修改為「障礙」(disability),因為在西方障礙研究的脈絡下,「殘障」一詞帶有負面歧視的意涵,就如同英語的 “handicap” (cap in the hand,意指 begging/乞討),因此自2000年後,英語系國家或是國際學術場合不再使用此歧視語彙(詳見WHO,2001; 周月清、張棋銘,2019)。就中文而言,「殘障」一詞 (一個「歹」加上兩個「戈」),如同我們社會使用已久的「殘廢」(包括社會保險相關文件仍使用「殘廢」),不但帶有負面意涵,更將其視為是個人的生理缺陷及「無能」的象徵。

然而,身為輪椅族的當事作者極力反對用「障礙」取代「殘障」,他說:

我很堅持,用殘障稱呼自己……對我而言,殘障是最能直接代表自己的名詞。它是污名、它是歧視、它是隔離……我不會放棄那個被歧視的「殘障」身份。因為這個被歧視的名詞,成就了我強有力的內在和外在核子武器。當我「徹底」接受自己殘障的事實,我才能找到自己的生存法則,知道怎麼用這殘缺的身體,去面對社會。如果我都否定了自己,我不知道要如何面對自己。我也想提醒直立人(非障礙的)學者們,如果我窮,我去改名成王永慶,我就變台灣富豪了嗎?……政府多年前,把殘障一詞改成身心障礙者,原本的用意是想改善(社會的歧視)和尊重(障礙者),但多年來政府的心態真的有改善嗎?真的尊重嗎?向政府抗議路阻,政府依然帶頭用路阻把我們生活的環境,設下了重重障礙,讓我們寸步難行、讓我們冒著隨時被車撞而失去生命的風險……口口聲聲說在乎、尊重身心障礙者,但我們仍生活地極其辛苦,請問把殘障一詞改成身心障礙者,有什麼意義?這沒實質意義的名詞,我不稀罕。換了「身心障礙者」一詞,我這個殘障者有過得更好嗎?其他的「身心障礙者」有更好嗎?

有一位作者也分享,殘障一詞雖讓人聽起來「不舒服」且「政治不正確」,但在社會運動的策略上,反而更有力量,不像障礙一詞過於中立,容易粉飾太平。

與此同時,我們也意識到「正確」語言的使用,來自於對幽微權力關係與社會歧視的覺察。最好的例子就是現今我們不再使用「兩性」而是「性/別」,理由在於前者忽略與漠視性別多樣性,而後者則提醒社會應具備多元性/別的視野。相似地,主編使用「障礙」而非「殘障」或身心障礙,意在挑戰社會對障礙者病理化的想像,直指障礙的成因來自於不公的社會排除,同時,也呼應 「聯合國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主張將障礙(disability)定義為個人的損傷 (persons with impairments) 以及環境與態度所導致的阻礙(barriers),以至於影響個人無法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下完全、有效地參與社會。因此,最後主編決定在自己的行文中維持使用障礙這個詞彙,我們也尊重每位作者對「殘障」或「障礙」的選擇。利用這個機會,我們也想跟更多相關學術、實務、教育工作者分享:在語言使用的溝通過程中產生不同視角的交流,不僅強調障礙研究所關照障礙者的主體性,應積極肯認障礙者的經驗知識及其對語言的選擇,作為研究者也要不斷提醒自己避免再製學者的傲慢偏見。

身為主編,我們認同當作者主張使用「殘障」一詞稱呼自己,意味著:「這樣的身分讓我產生了與其他人不同且獨特的生命經驗,這是我的身分辨識與認同,也是形塑障礙文化重要的底蘊與基礎」。即便用詞不一,但本專刊作者們與主編共享的立場都是:「我們的身心損傷 (with impairments)不是我們的障礙或因此「失能」 (disabled),而是充滿障礙(barriers)的社會環境所造成」。

同樣地,在人類的情欲地景中,沒有障礙者的生命經驗分享,直立人很難瞭解障礙者的困境與需求。透過本專刊,我們希冀把障礙者的經驗找回來,並藉由障礙者分享自身的情欲故事,豐富台灣社會對障礙者親密關係的理解,跳脫大眾對障礙者情欲的病理化想像,甚或是將其視為社會問題。最終,倡議打造一個讓障礙者有權利且被尊重地擁有性、愛、欲的社會環境,讓障礙者與你我一樣能夠享有多元的生命樣貌,擁有人活著應有的尊嚴。

 

參考書目
周月清、張棋銘。(2019) 「障礙者人權」。李茂生主編:8 個你不可不知道的人權議題 (pp.40-55)。 台北:三民書局。ISBN:978-957-14-6528-9

陳伯偉、周月清、陳俊賢、張恒豪 (2018年7月10日)。智能障礙、性/別歧視以及隔離式機構共謀下的集體性侵。巷口社會學。連結:https://twstreetcorner.org/2018/07/10/chenchouchenchang/ (檢索日期:2019年8月14日)

Chou, Y. C., Lu, Z. Y. J., Chen, B. W., & Lin, C. J. (2019). ‘Transformed rights’
sexual health programme evaluation for the parents and service workers of adults with an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Journal of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Research, 63, 1125– 1136. doi.org/10.1111/jir.12624

Finger, A. (1992, July 5) Forbidden Fruit. Retrieved from: https://newint.org/features/1992/07/05/fruit/

Kulick, D., & Rydström, J. (2015). Loneliness and its opposite: Sex, disability, and
the ethics of engagement. Durham, NC: Duke University Press.

Shakespeare, T. (2000). Disabled sexuality: Towards rights and recognition.
Sexuality and Disability, 18, 159-166.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2001). ICF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Geneva: WHO. Accessed June 20, 2015,
http://psychiatr.ru/download/1313?view=name=CF_18.pdf

[1] 本專刊的導論與第三篇的書評,已分別出版於第89、90期教育部的《性別平等教育季刊》;然而,第一章與第二章,也是本專刊原本編輯的核心價值,最後因故無法出版。作為主編,對於障礙者的情欲書寫被下架、禁聲,我們深感遺憾。因此,我們非常感謝台灣社會學會,願意提供這個平台,支持我們倡議障礙者的性權。我們也由衷感謝季刊前總主編張盈堃教授的邀稿與大力協助,甚至在面臨廢刊時,持續爭取、協調,最後為了符合外部要求,進行10次以上的大幅修改。謝謝盈堃的努力與付出。最後,我們想謝謝所有參與書寫的夥伴,因為大家的支持與陪伴,讓倡議這條路走起來不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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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感謝周月清教授和陳伯偉副教授努力邀稿統整,和台灣社會學會重視予以刊登該會刊,手天使深表敬意致謝。本文截錄自『台灣社會學會91期通訊

==和『還我性權: 讓性empower障礙者』系列相關文章連結,敬請參考==
第一篇:障礙者的情/欲困境
如果情欲也可以跟頭髮一樣被剪掉就好了(鄭佩淳-肌肉萎縮輪椅族女性)
請家長還給身心障礙女兒做愛權(Superwoman-重度肢障女性輪椅族)
我的「無臉」男友:全盲女性如何經營親密關係(Alicia-全盲視障異性戀女性,目前有男友)
男性腦麻者的情/欲困境(囚-腦性麻痺,日常生活需要大量支持的輪椅族)
虛假與掩飾是我的日常(Pikachu-腦性痲痺男同志)
聲色情慾(小謝-聾人異性戀男性)

第二篇:手天使與障礙者的情/欲協作
手天使用欲望豐富殘障者的生命(黃智堅-手天使發起人)
我們的日常,障礙者的阻礙(鄭智偉-天使發起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
女性身障礙者的情欲困境(黃雅雯-手天使訪談義工)
長照不只是翻身、餵食、換尿布、也應協助自慰、打手槍(劉于濟-手天使面談義工)
性義工不是天使(阿空 - 手天使性義工)

第三篇:讓性empower障礙者(陳伯偉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研究所副教授、周月清 – 國立陽明大學衛福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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